你好,我想咨询关于黄山区廉租房申请条件等相关具体事宜,望答复谢谢!
黄山区政府办回复:
【黄山区廉租房保障申请条件】
(1)由民政部门审核认定的城镇低保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(低收入家庭为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.8倍);
(2)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,且总面积低于50平方米;
(3)至少1人取得本区3年以上城镇居民户口;
(4)家庭无私家小汽车;商业用房购置价在20万元以下、面积低于50平方米;一年内无房产过户;
(5)未享受经济适用房、房改房、集资建房、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性住房。
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(社区)提出住房保障资格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登记为住房保障对象,需实物分配的将根据房源情况进行摇号选房配租,无房源分配予以发放租赁补贴。
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,请与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发展与保障股具体联系。
联系人:方永志;
联系电话:853414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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